2015年8月28日 星期五 晴
三十多年前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位同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他手是残疾,残疾到什么程度我们都不清楚,因为他老是用衣服遮着,看来这点对他的心理产生了影响。今天我在饭店就餐,与他的一个邻居交流,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。
大约有四十年了吧,他上小学时,一天公社里召开大会,要求老师也参加,学生只好放假在家。他与另外两个伙伴外出玩逛,来到了供销社食品站的屠宰场,那里是专门杀猪的。有一个容器,里面盛着一种石头状的东西,遇水就发生反应,产生一种很刺鼻的气体,人们称为嘎斯,遇火就着,这屠宰场是用来拔猪毛的。这三个小家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,只是觉得好奇,看到容器上有个小孔,就往里面撒起尿来,结果,产生了化学反应,气体越积越多,惨剧出现了。“砰”的一声,容器爆炸了,那两个伙伴被巨大的气浪炸飞了,摔倒了墙外,当场毙命,而他算幸运,命保住了,只是炸伤了手。当时都没有得到赔偿,只能自认倒霉。要是放到现在可是一个大事故,食品站、学校都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。我记得当时还没有用上电,很多农户就以此为燃料晚上照明,把那种固体放到一个很坚固的铁质容器了,里面放上水,然后密封,外面通上一根铁质细管子,火柴一点就着了,很亮,人们都称它为嘎斯灯。我们这里点嘎斯灯成为了当时的一种时尚,不过,也时常发生爆炸的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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